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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临时车位收费,扯什么蛋!先把车位所有权解决了。

发表于2011-12-02

天泰临时停车场还要收费,扯什么蛋,这些业主的停车位还没有保障呢,还想着赚外来钱。现在绝大部分停车位都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将来有个规划改造,车位不是白买了,天天提心吊胆。。。傻X物业和开发商是怎么想的

发表于20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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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12-02
我也来支持
发表于2011-12-02
引用:我爱波斯菊在2011-12-2 16:51:58写道: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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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斯菊版主,你好啊
发表于2011-12-02

坚决不租车位....不能让物业得逞.....很多车主都不租车位的..大家齐心吧

发表于2011-12-02
真的啊~~~感觉物业这次弄得真是莫名其妙啊~~
发表于2011-12-02
    车位问题必须通过法规解决。 我们要通过业委会解决。 大家都去找业委会, 找个时间大家开个会。
    大家要知道, 首先,咱们迦南美地的车位配比就不达标。 根本没有达到0.8的比例, 只有0.6 !    再者,小区的车位产权应该是归全体业主所有, 而不是天泰所说的归开发商!

    所以,首先,天泰应该解决他们先期卖房时候就没有达到的指标:车位配比0.8!  然后,再给大家出示车位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发表于2011-12-03
天泰TM的现在越来越扯淡了,楼市低迷,房子卖不出去,资金链快断了吧?想钱想疯了!!!
坚决不车位!!!不给租就堵他们的售楼处,物业办公室!!
业委会该出面了吧?业委会哪去了???
发表于2011-12-04

致天泰城所有业主

郑重声明及倡议

天泰城所有业主:

大家好!

近期天泰城所谓的“业委会”和天泰爱家物业公司发告知“要对小区地上停车位收费”事宜,相信所有业主均极为愤慨,在此声明及倡议如下:

1、我们坚决反对此决定,这种做法和决定不但不合法,而且严重侵犯了小区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

2、依据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所谓地上停车位就是在其上面划条线)属于小区公共部位和小区共用设备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用地的使用、经营、收费等必须征得业主、业主大会(注意不是业主代表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共同同意后方可执行。

3、小区地上车位收费事宜既没有征得业主同意,也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讨论,这不言而喻、一目了然地证明是“个别所谓代表业主”业委会成员和物业公司互相勾结,无视法律、损害广大业主利益的违法行为,背后含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们要坚决抵制。

4、我们要求现在所谓的“业主委员会”和天泰爱家物业公司取消此决定并给以解释。否则倡议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讨论并重新选举业委会代表,选出真正能代表所有业主利益的品德高尚、有爱心和敬业精神、值得业主尊敬的业主代表,和所有业主一起管理好我们的小区。并且更换服务更好负责任的物业为小区服务。

我们注册了一个邮箱tiantaichengyezhu@163.comQQ群:天泰奥园(119814890)希望广大业主团结一心,共同献计献策,打造我们美好家园。 

2011123

发表于2011-12-05
引用:我的老男孩在2011-12-2 17:56:05写道:原帖
引用:我爱波斯菊在2011-12-2 16:51:58写道: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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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斯菊版主,你好啊
 
 你好 老男孩 好久没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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