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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装修累了,来看点新闻吧,关于公积金的事情的。。

发表于2012-05-25
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结清之前不能添加配偶等作为房产共有人;岛城目前单纯公积金贷款占比接近80%,暂不调高贷款限额标准……5月24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于建国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市民关心的公积金贷款问题进行解答。 


于建国表示,购房后再在房产证上追加共有人,是对房屋产权的处置行为。由于市民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用所购住房办理了抵押登记和抵押担保,按照规定 ,在此房产抵押期间,市民对抵押房产的处置权利将受到限制。“只有债务消失,才可自主行使对抵押房产的处置。”于建国说,因此贷款期间不能追加房产共有人。市民如需增加配偶为房产的共有人,需结清公积金贷款之后,再办理房产证的更名手续。
发表于2012-05-25
有市民表示,目前青岛市七区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为40万元,五市与七区的标准相差一倍,但房价水平却越来越接近七区,建议有关部门能进一步提高五市公积金贷款限额标准。 

对此,于建国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因此公积金贷款限额标准的确定 ,需充分评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规模和存量规模。按照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管理原则,青岛市根据所辖区域公积金缴存和存量规模 ,并参考当地住房销售均价,确定了七区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标准。 

“从目前青岛市房贷整体情况看,贷款比例已达77.88%,单纯公积金贷款的占比近80%,说明青岛市目前的公积金贷款限额标准基本能够满足贷款职工的资金需求。”于建国说,目前尚不具备调高贷款限额标准的客观条件。
发表于2012-05-25
公积金买房子还是比较划算的
但是现在的道道多了

发表于2012-05-25
公积金,我就没搞明白过,当时都是对象去弄的,我就当了个甩手的掌柜的 
发表于2012-05-25
公积金还是最高贷40万,没变啊
发表于2012-05-25
发表于2012-05-25
之前不是说其他城市已经上调了吗
发表于2012-05-25
怎么青岛还不上调?
发表于2012-05-25
不错,收着看看
发表于2012-05-25
引用:苹果小虫虫在2012-05-25 15:59:51写道:原帖
怎么青岛还不上调?
 
 福利待遇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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