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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尔御品华府带你科普贷款流程

发表于2015-03-09

眼看着买的楼就要封顶了,贷款这事不能再拖了,办起来吧!目前楼主也是在咨询收集信息阶段~~~看着还挺复杂的,把收集到的跟大家分享一下~~~

 

 

组合贷款流程简介:


1.到山东路办理公积金,夫妻两人最好周一到周五早上7点同时到场,从填写申请表开始傻瓜式流程,签订白色合同5份。(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机打、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联名卡、公积金格式收入证明)


2.公积金合同拿给开发商盖章。


3.找开发商合作的银行办理商贷(楼主知道中国银行是在麒麟大酒店)。还是那么几个证件,外加去八大峡的住房情况证明,以及银行格式的收入证明。


4.坐等2-3个月房款即可。

 

 

公积金贷款相关信息: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1.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2.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以上房龄,房龄每增加五年,首付比例相应提高1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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