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限购证明”和“网签合同”的关联

发表于2013-08-13


 由于青岛对普通商品住房实行“限购”政策,所以在办理房屋“网签合同”之前,必须先去房产交易开具“限购证明”。
按照青岛房产交易的规定,限购证明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也就是说必须在7天之内(含休息日)凭限购证明办理“网签合同”;如果在7天内没有及时的办理“网签合同”,那限购证明就自动失效了,只能带上已失效的限购证明和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再去重新开具了。
只要“网签”合同出来后,限购证明就不受7天的时间约束了,但过户的时候必须带上,并交付给登记收件窗口。
另外,限购证明开具当天还不用,必须等到第二天起才能办理“网签合同”。
所以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去开“限购证明”之前最好把时间计算好…早了、晚了都不行…免得到时候多跑冤枉腿。 

发表于2013-08-13

有了限购手续就更加的多了

发表于2013-08-13

╮(╯▽╰)╭原来限购证明和网签还有关系啊

发表于2013-08-13

这个手续真是多啊,不注意就各种没用了

发表于2013-08-13

这个的有用,好话不多说,收藏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