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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府流氓、开发商操蛋--关于秀兰禧悦都一期延期交付的通知

发表于2016-12-27

原文如下:

公告             

尊敬的秀兰禧悦都1#、2#号楼业主:

 秀兰集团青岛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秀兰禧悦都项目一期1#、

2#号楼已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目前因广电发射塔迁址工作延误,

导致秀兰禧悦都项目无法开展规划及环保验收,进而无法取得《竣

工验收备案证》。

 综上,秀兰禧悦都项目一期1#、2#号楼正式交付期期将延至

2017年6月30日前(具体交付日期另行通知)。

 我司于2014年2月21日通过公开招拍挂获取土地,于2014

年5月5日交清全部土地款,后续按照法规程序获取了土地《房地

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据我国土地出让程序的相关规定,国有出让

土地须保证具备完整开发建设条件,并不得附加任何出让条件。该地

块出让时,未附带任何条件,我司基于上述前提进行开发并向广大业主

销售。

 为确保秀兰业主权益,我司历经两年不间断催促政府相关部门完

成广电发射塔迁址,同时始终全力以赴组织各项施工及验收工作。截

止目前,我司通过多方协调仍无实质性进展。考虑环保验收与业主日

常生活密切相关,我司被迫做出延期交付决定,并将继续向相关部门

协调推进。

 因规划及环保验收问题造成房屋延期交付我们十分痛心,希望全

体业主给予理解支持。我司将信守承诺,严格履行《商品房预售合

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告未尽事宜,欢迎业主咨询我司客户接

待人员。

 再次对不能按期交房向您致歉!

                   青岛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公章

 

 作为一期业主中的一员,我的心现在变得拔凉拔凉的。从公告里,

是能看出开发商确实是在努力想要按时交房的,这点无可厚非,无奈,

她遇到了比她更流氓的政府。先捋捋这里面的诸多问题吧:

1.政府出让了不具备完整开发条件的土地给房地产商。我的理解是,政

府对广电发射塔的迁址是做了承诺的,但是,承诺未履行,导致房地产

公司买到的实际是一块不合格产品。后期房地产公司或许确实做到了不

间断催促政府,但政府是谁,岂是你催促一下就能办事的机构?

2.房地产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并未将产品暂时不合格这一实情告知消费者。

想象一下,假如大家都知道买到的房子,需要政府的承诺付诸实施这一

先决条件才能交房,出于你懂得的理由,智商低于零下12度的人估计也

不会冒这种天大风险去买的。

3.交房变得遥遥无期,房地产公司也只能欺负欺负我们这些平头小百姓,

在流氓政府面前说催促还真是高看了他们了,估计放屁都得保持在0分贝

以下,最可怜就是我们这些蝇营狗苟的众生业主们,不得不为了自己的合

法权益,拿起武器(横幅),走上街头,寻求关注,以祈求更大的流氓能

看到并督促手下小混混们做出行动。这简直成了房产公司对付流氓政府的

固定套路,最后一拖再拖,年龄在60岁以上的业主,估计死也闭不上眼了!
发表于2016-12-28

本人是一外行,开发商或政府相关部门,如有冤情,欢迎在此回复并说明

发表于2016-12-28

也请广大网友帮忙顶起,我们需要真相和公正

发表于2017-01-06

这算什么?小开发商事事就是多啊!

发表于2017-01-06
引用:soufun-s916726在2017-01-06 11:27:19写道:
4楼

这算什么?小开发商事事就是多啊!   

 开发商能建楼说明政府给批了啊,凭啥不给交房!

发表于201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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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

姓    名:***
联系电话:
地    址:四方区瑞安路

信件信息

信访类别:网上来信
信访日期:2017-1-4
标   题:关于秀兰禧悦都一期项目延期交付的疑点
信访内容:

你好 我是秀兰禧悦都的一名业主,“根据我国土地出让程序的相关规定,国有出让土地须保证具备完整开发建设条件,并不得附加任何出让条件。”请帮忙确认这个信息的准确性。 现在秀兰禧悦都因为前方发广电发射塔而环评无法通过无法交房,是否意味着政府违规出让了不具备完整开发建设条件的土地,最终导致我们的利益受损,也请帮忙确认 谢谢!

附    件:

办理过程

序号办理时间办理单位办理方式去向办理情况


发表于2017-01-09

环评通过的前提是广电迁址,环保局没错!

开发商认为国家出售地皮,应该是不设任何前提条件的,开发商没错!

国家土地管理部门认为,土地也是商品,开发商你自己愿意买,广电还没迁址,开发商你就急着开发并出售,那是你自己项目管理水平有问题。政府没有错!

房管局认为,开发商资金、技术、规划方案、开发进度都符合规定,所以准予预售,房管局没有错!

业主认为,既然政府能够准予预售,说明我可以买,我没错!

到底是谁的错?到底是谁的错?到底是谁的错?

-------------------------------------人民相信政府,太傻太天真;政府忽悠人民,又贪又无情。


发表于2017-01-11

我一个朋友住颐和广场,今天刚确认,他们环评和消防两项没过,属于强行交房

发表于201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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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区瑞安路

信件信息

信访类别:

网上来信

信访日期:

2017-1-4

标   题:

关于秀兰禧悦都一期项目延期交付的疑点

信访内容:

你好 我是秀兰禧悦都的一名业主,“根据我国土地出让程序的相关规定,国有出让土地须保证具备完整开发建设条件,并不得附加任何出让条件。”请帮忙确认这个信息的准确性。 现在秀兰禧悦都因为前方发广电发射塔而环评无法通过无法交房,是否意味着政府违规出让了不具备完整开发建设条件的土地,最终导致我们的利益受损,也请帮忙确认  谢谢!

附    件:


办理过程

序号

办理时间

办理单位

办理方式

去向

办理情况

1

2017-1-12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转送

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发表于2017-01-17

全都没错!

202.110.193.11:8083显示

转来“网上信访”事项呈报单(事件编号37029974201701040002)收悉。***要求确认国有出让土地须保证具备完整开发建设条件现经调查,答复意见如下:

秀兰禧悦都一期项目用地,位于市北区瑞安路20号、22号,我局2014221日通过拍卖出让,青岛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竟得。地块出让未设置任何出让附加条件,各项开发建设用地指标均按照市规划部门的批复要求,工地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0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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