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过年有风险!租“友”需谨慎

发表于2013-02-18

今年38岁的徐州人高某在家里算是剩男,一直在浙江打工。为此,父母隔三岔五地催高某结婚。见实在无法推诿,高某遂骗父母说在打工时找了一个女友,春节就带回家给父母瞧瞧。

发表于2013-02-18

去年春节前,为了向父母交差,高某只好发了份“高价租女友回家过年”的帖子。看到帖子后,在徐州上学的“90后”大学生谢某,为了赚钱,便应聘了。

发表于2013-02-18

无奈之下,谢某到徐州鼓楼区司法局法援中心寻求帮助。

2013年2月16日,该中心工作人员解到相关情况后,当即予以受理,告知男方高某对方怀孕并且人工流产是彼此的共同行为所造成,如让谢某独担后果,显然很不公平,即高某难辞其咎。最终当场达成协议:高某应承担一半以上3000元的赔偿责任。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