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5月31日,网传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发布《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人条件的通知》,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

发表于2022-06-02
标签:户口 条件 新建商品房 商业用房 办公用房 
5月31日,网传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发布《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人条件的通知》,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具体如下: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申请本人及近亲属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上述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根据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学位类型3统筹安置。本政策自 2022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 2023年5月31日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