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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污水处理厂来了,方圆一两公里的地方将会弥漫臭气,同志们抓紧行动啊

发表于2010-11-2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胶南市灵山卫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位于胶南市区东北灵山卫镇,滨海大道以南,海西东十七路以东,丁家嘴附近的山脚下。厂区总占地约50000m2,其中再生水回用预留用地6390m2
根据《胶南市城市排水规划》,灵山卫污水系统西起柏果树河,东至海尔东路,北起前湾港东路,南至黄海海滨;主要包括朝阳山社区、北高家庄社区、灵山卫西区、灵山卫东区共四个排水服务区,总服务面积服务面积为27.85km2。项目建设规模近期2015年为3m3/d,远期2020年为5m3/d,远景2025年为6m3/d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出水水质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级标准B标准。
拟建工程污水处理采用多模式A/A/O处理工艺(AAO和倒置AAO)工程投资、处理成本低、出水水质稳定、工程建设经验丰富、运行管理简单、对环境影响较小,包括污水、污泥、臭气处理以及尾水排放单元四部分。
项目整体建设期为1年。项目总投资为8525.78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在施工期间,陆域主要污染是施工扬尘、机械噪声、建筑垃圾以及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固体废物等;海域主要污染主要是尾水排海管道辅助设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其环境影响将随施工的结束而逐渐消弱并最终消失。
(2) 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处理后尾水、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水处理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和固体废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本项目周围社区居民、附近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网上公示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期内,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的意见。
五、公众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方式
项目单位:胶南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2-85185757
联系人:徐工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电话:0532-82031962
传真:0532-82031962
联系人:汝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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