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物业管理条例

发表于2011-08-10
发表于2011-08-10
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发表于2011-08-10
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则
发表于2011-08-10
第一条
发表于2011-08-10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发表于2011-08-10
第二条
发表于2011-08-10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发表于2011-08-10
第三条
发表于2011-08-10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发表于2011-08-10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