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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马上要交房了!收房注意事项跟大家分享一下!

发表于2012-07-23
看邻居分享的收房注意事项,挺好的,更大家分享一下,让他们开发商前段时间那么一闹,对他们的房子也有没信心了,大家都多上点心,不行得找个验房师!

、收房中经常出现收房流程严重不合理 

  开发商总是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如果面积涨水)、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房屋总额的2%)和契税(房屋总额的1.5%)、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产权代办费等费用,然后方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资料,然后才能验收房屋,如果房屋有问题交物业慢慢维修。 

   在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无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在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发表于2012-07-23

2、收房不应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为前提 

   收房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产权代办费等费用)为前提,开发商单方为业主收房设置了义务。而依据法律规定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必须在办理产权证书时向税务部门和小区办缴纳,至于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因此,开发商无权在入住时向业主收取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和产权代办费等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费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开发商以此为由拒绝向业主交付房屋的,由此引发的延期交房等法律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其他问题有:面积误差问题;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的;小区公共配套和共用设施不健全。

发表于2012-07-23
恩 是得验收明白了
发表于2012-07-23
不错辛苦了
发表于2012-07-23
还是找个验房师吧 绿岛不让人放心啊
发表于2012-07-23
恩 恩看到邻居发了 挺好的 很详细

发表于2012-07-23
挺好
发表于2012-07-24

刚刚收到交房通知书,怎么还有一项房屋面积结算差额啊?搞不懂是怎么来的呢?还有物业相关费用该怎么算啊?俺都不会~求高人指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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