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政策,青岛职工以下11种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 发表于2014-05-23
青岛的住房公积金一般给交多少啊?求告知
- 发表于2014-05-23
可能是刚毕业的原因,周边的朋友也是90后居多,暂时还没看到公积金的益处
- 发表于2014-05-23
万一哪天离开岛城了,带着我的公积金一块走!!!到时候会有多少呢?
- 发表于2014-05-23
昨天在路上走,听到两个学生样子的小姑娘都在讨论上海的房价高还是北京房价高,是不是房子问题应该从娃娃抓起了
- 发表于2014-05-23
保险公积金神马的,有些人根本不在乎,因为他要创业;有些人就看这个,因为他想退休后有个保障。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啊????
- 发表于2014-05-23
开心工作,认真生活,车到山前必有路,且行且珍惜~
- 发表于2014-05-23
每月交固定的公积金我觉得挺好的,相当于存钱了,还能为以后买房子铺路。
- 发表于2014-05-23
这个社会,富人富死,穷人穷死,使出吃奶的劲儿让孩子将来成为富二代
青岛最新通过的2014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了11种情形下可提取公积金,瞅瞅你的数字能变成现金吗?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九)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十)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缴存职工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提取情形,均可持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另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以前总觉得公积金就是一堆数字,单位交不交都OK,反正近期不会用,现在不这样认为了,特地问了度娘,原来公积金可以为还房贷减压,还能用来租房子,偶耶,不要怪我孤陋寡闻啊!
并且,你有木有觉得:凡是给交公积金的都是好单位,都是负责任、不抠门的单位,尤其那些入职即给交公积金的就是单位中的“特仑苏”了。你见或不见,公积金就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