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可以用到他处?

发表于2013-11-14

建设部的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令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发表于2013-11-14

现在是很难取出来啊

发表于2013-11-14

不知道什么时候这项措施改革啊

发表于2013-11-14

这是呀解决的啊

发表于2013-11-14

维修基金很少能用上啊

发表于2013-11-14

反正全国都没有取出来啊

发表于2013-11-14

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发表于2013-11-14

维修基金的利息哪儿去了啊

发表于2013-11-14

不知道能不能取出来啊

发表于2013-11-14

等待政策的出台啊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