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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青岛购房者致公积金管理处的一封信!!

发表于2014-02-12

青岛公积金管理处您好: 


关于青岛2014年3月10日起实施的公积金新政,实施的截止时间,对于我们这一大批已经在新政之前买房签订了购房合同,但一直没有提交公积金贷款材料的购房者的利益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新政颁布即日起看似给大家一个月的时间,并以提交材料到柜台受理时间为准,但是


1 这个时间远远不够,因为开发商都是以整幢楼盘封顶时间为准,然后再受理材料的提交,很多时候百姓买的都是期房。


2 我们在签订合同的那天,未知新政的落实,其中贷款以及首付都是以老政的预期实施的。


3 青岛各区楼盘众多,一个区一天的受理数量有限,一个月满足不了新政前已购房者的受理


4 综合全国各地公积金新政的落实,以成都为例,截止时间都是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综上所述请求青岛市政府和公积金中心能够考虑实际情况,将截止时间改为合同备案网签时间为准,充分人性化,参考其他省份,不做特殊政策。


发表于2014-02-12

还没办下贷款的 必须要抗议啊

发表于2014-02-12
小汤匙玲玲,您好!您所发的帖子“青岛购房者致公积金管理处的一封信!!”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2-12

商贷就比较贵了,不合算

发表于2014-02-12

顶,绝对支持

发表于2014-02-12

关键是转载也没人给处理

发表于2014-02-12

人多力量大,一起顶说不定有人能给处理

发表于2014-02-12

大家一起努力

发表于2014-02-12

支持支持,大家一起顶

发表于2014-02-12
这个问题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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