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青橙产权问题 我知道的一点点解释
- 发表于2013-03-20
原来这样啊 一直迷迷糊糊的
- 发表于2013-03-21
我一直都在纠结呢
- 发表于2013-03-21
只能这样了
- 发表于2013-04-01
你的王妃,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关于青橙产权问题 我知道的一点点解释”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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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3-04-02
到时候如果出现问题,业主们一起争取权益啊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这个就不用烦神了。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我们的合同上 已经注明 是住宅 所以 各位大神 产权问题不要纠结了 这个话题已经讨论一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