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住建部:将在6城市试点共有产权住房,木有青岛这不科学啊!

发表于2014-04-30

住建部:将在6城市试点共有产权住房 青岛不在列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住建部发布通知,2014年全国将新开工保障房700万套以上,同时,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将成为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

按照住建部的要求,2014年度全国保障房的建设任务目标是开工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480万套。6月底前,各地区要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并在年底前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资金使用、统一申请受理、统一运营管理的两房并轨。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认为,这将大大提高保障房的管理效率。

齐骥:我们的廉租房原来覆盖的对象是最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一些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那么公共租赁住房更多地是覆盖中等偏下收入,还有一些新就业、住房困难的职工,那么这两个品种合并之后,即便原来享受廉租住房的这部分家庭,他的收入得到提高以后,也不至于要退出廉租房再去申请公租房,通过动态调整租金水平,就可以使得这部分人群继续享受公共租房的保障。

图片来自于网络

同时,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将成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按照目前公认的定义,共有产权房是一些地方通过让渡部分土地出让金,税费减免等地方式,来降低商品房建造成本,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买得起房。

北京的自住型商品房就被认为是共有产权房的一中体现,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对于这种新形式,必须明确政府与个人的产权划分比例。

齐骥:最重要的就是要明确共有产权的关系,和这部分房产升值以后,各方利益的合理分配。购买这类住房的家庭,他收入提高了,需要改善了,可以把这个房子按照市场的价格出售。但是合同中已经约定的增值的部分,分配应该执行,也有可能一些家庭收入增加以后,就买下了这部分共有产权。


发表于2014-04-30

真心这个不科学啊!

发表于2014-04-30
引用:蝶舞一生在2014-04-30 10:35:38写道:
1楼

住建部:将在6城市试点共有产权住房 青岛不在列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住建部发布通知,2014年全国将新开工保障房700万套以上,同时,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将成为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 按照住建部的要求,2014年度全国保障房的建设任务目标是开工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480万套。6月底前,各地区要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并在年底前实现统一规....

 必须赞一个吧

发表于2014-04-30

确实不大科学呢

发表于2014-04-30

不过以后就不知道了

发表于2014-04-30

额,有点乱乱的!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