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广州下月起外地超生者不得落户 超生职工将开除

发表于2013-07-16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新增规定了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的条例。明确规定,从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次月起,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广州将严格入户审核把关工作。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2005年2月1日施行的原《办法》做了较大范围的修改,引人注目的是,增加了一项严厉的规定明确: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违法生育者及其超生子女不能获得广州户口。昨日,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召开新闻座谈会,详解新政并答记者问。

《办法》明确,对合法生育者,应当及时为其子女办理入户手续。对双方为本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在为其子女办理入户手续时,按规定对违法生育者进行处理。对一方或双方为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违法生育者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迁入本市。

“严重支持!如果不是这样实施,对我们这些响应政府计划生育的人真的不公平。”就这一条款,市民张先生对新快报记者如是表示。

昨日,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许先云也表示,出台《办法》的初衷是要起正面导向作用,违反计划生育的人有,但不多,《办法》旨在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保护遵纪守法者的权利。在评价这一新增条款时,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能有效地控制住规避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

另据介绍,实施该条款,将有过渡期,8月1日前违规者还是按照旧《办法》执行。

【政策答疑】

8月1日前违规者还可办入户

记者:对外地超生者及超生子女此前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计生局:对一方或双方为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旧《办法》规定,夫妻双方分别接受处罚后,有5年期限,5年内不能迁入,但5年后违法生育者及其子女的户口还是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迁入本市。

记者:如果8月1日前缴交罚款,能否入户?按照旧的办法还是新的办法来处理?

计生局:我们充分考虑了实施《办法》的过渡缓冲期。按照法不诉及既往的原则,已经跟相关部门通气过,也达成一致意见,违法生育行为是发生在8月1日前,并且接受处理了的,还是按照旧办法执行。但通过这段时间的宣传,今后还要违反规定,那就要严格执行新《办法》了。

记者:违法生育者父母双方都为广州户口,违法生育者的子女可入户广州吗?

计生局:按照《办法》规定,是可以的,但要对违法生育者进行处理后,才能为其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记者:现在广州有一大部分外来人员,他们已经成年,在广州工作,但当年他们是超生的,可以入户广州吗?

计生局:他们与新政策是没有关系的。可以,只要他们符合广州入户条件。 

 

发表于2013-07-16

这个政策看上去挺好的,但是怎么感觉有歧视外地人的嫌疑呢????

发表于2013-07-16

政策是挺好的,防止超生,没有力度根本落实不了

发表于2013-07-16
引用:冷幽默先生在2013-07-16 16:28:35写道:
3楼

 政策是挺好的,防止超生,没有力度根本落实不了 

 我身边就有超生的,被罚也认了,就是超生啊

发表于2013-07-16
引用:冷幽默先生在2013-07-16 16:28:35写道:
3楼

 政策是挺好的,防止超生,没有力度根本落实不了 

 看标题啊,有个外地超生啊,难道本地超生就可以了???

发表于2013-07-16

有歧视外地人的嫌疑,广州就是有资本哈

发表于2014-05-16

业用房价值在500

发表于2014-05-17

各款光敏印章机的

发表于2014-05-31

江西

发表于2014-06-01

资少成本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