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个人解读:地下停车位到底是否该归小区业主无偿使用

发表于2016-10-17

   

   首先,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以下简称《商品房销售面积规则》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的要求,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和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从政府要求来看,地下车位作为公摊面积是不被允许的。

   

   其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正常的公摊面积组成部分中并没有地下车位面积。

   

   最后,我们来分析下现在新建小区的公摊面积,新建22层小高层公摊面积基本不会超过20%,32层住宅小区公摊面积多为25%左右。我们以最常见的80平套二房为例:按22层20%公摊来算,为16平米,一梯两户电梯井、楼梯设备间、管道间门厅过道,基本就在20平米了,再加小区内其他公用建筑面积,20%公摊面积基本符合,标准车位2.5*5米=12平多,按小区1:1配比车位,加上行车过道,公摊面积不会低于30%,32层小区公摊面积也在35%左右。所以,看下你的房子公摊面积就可以知道,地下车位到底算没算到公摊面积里。

 

   总之,如果车位已计入公摊面积,那么作为与业主的公有财产,开发商没有权力进行买卖。如果没有计入公摊,开发商虽然可以对车位销售,但也是没有产权证的,车主购买后只能转让、赠予,不能作为抵押物。

 

发表于2016-10-17
soufunpa9662,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个人解读:地下停车位到底是否该归小区业主无偿使用”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10-17
soufunpa9662,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个人解读:地下停车位到底是否该归小区业主无偿使用”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10-18

地下车位是算在公摊里的吗

发表于2016-10-18

没听说过有给业主无偿使用的

发表于2016-10-18

万和四季的是免费使用的吗

发表于2016-10-18

同问,万和四季的是免费使用的吗

这种高档小区的车位应该卖的更贵吧

发表于2016-10-18

希望会有这么一天

发表于2016-10-18

地下停车位到底是否该归小区业主无偿使用


发表于2016-10-18

楼主分析的对,应该无偿使用,我们可以交少量管理费,但是车位不应该是出售或者出租的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