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沈阳72家房产公司“集体过家家”,不降价联盟无奈之举

发表于2008-11-20
 据悉,包括碧桂园、万达在内的沈阳市72家房地产公司联合作出承诺:房子不降价,降价我们补。也就是说从现在起1年之内,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房一旦出现房价下跌,公司都将给业主补偿差价。这些开发商在卖房时必须与购房者签订协议,并把上述承诺写进协议。

先不说这是否有联合操纵市场之嫌疑,就单纯从其目的性来讲,就十分有问题。

房价降不降,到底谁说了算?
是消费者,还是房地产商?
但到仅仅通过联盟就能遏制降价的趋势?假使其中某几家出现了现金流断裂的情况怎么办?联盟会给出实际的补救办法?
这种将购房人视为可控对象的做法,一定会受到购房者的反感和打击。


纵观市场经济以来,无论是家电也好、食品类也好,这种类似的不降价联盟都是不堪一击的。
说不好听的,只不过是一场抱起来取暖的“过家家”游戏而已。

消费者拭目以待吧,三个月以观后效。
发表于2008-11-20
 挺可爱的
发表于2008-11-20
 
发表于2008-11-21
 属于价格垄断么?这样的协议是否合理?就如中国石油一样,是否可以用反垄断法告他们呢?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