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你问我几号楼的你凭什么!!
- 发表于2016-12-06
还没升级到这么严重的局面
- 发表于2016-12-06
还没升级到这么严重的局面
- 发表于2016-12-06
我想重申一遍我的观点,小区内部管理我绝对配合!!但在小区以外的市政道路上。你们物业没门!!想都不要想!有警察和交警!你们做好分内的工作就可以!多想想怎么服务业主!!
- 发表于2016-12-06
业主们,请畅所欲言!!
- 发表于2016-12-06
业主们,请畅所欲言!!
- 发表于2016-12-06
好久没来论坛了,没想到竟有这么多新鲜事,哈哈
市政道路想封就封,还设卡收费,这敛财的架势够的上 ‘高大上’,
只想问一句,如果此段道路出现任何塌陷或道路破损需维护时
资金是从物业的设卡收费资金中支出呢?还是向我们这些雇主 要呢?
物业本身就是靠服务业主、收取服务费的商人,
其服务越多,自然我们业主要付出的就会越多
原来还指望在合同规定的物业薪金制下,年底看物业公布财务收支报表,能有物业费结余,
现在看来还真是。。。
- 发表于2016-12-07
我们的老祖宗曾经告诫过我们这些子孙后代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 发表于2016-12-07
http://mp.weixin.qq.com/s/0eXIQO7GMvBypCno3frRiQ请大家看看!真是这么回事
- 发表于2016-12-07
回复 best_chenxu:
没必要让物业撤走,物业费还是要交的
其实完全可以借鉴市内街道办事处的管理模式,将物业人员划归成为街道办事处公职人员,管理保洁和绿化,市内收费每家每月才十几元,水电归国企海润和电业局管理维护,安防归当地派出所。。。
这样的话,物业费的大幅度降低是可预见的,而且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作为百姓,我们的优势是很明显的
可惜的是:理想很丰满而现实很骨感,哈哈
- 发表于2016-12-07
有没有物业的朋友!!勇敢的站出来,正面的给我们普普法,讲讲理。或许我们错怪你们了,或许有难处!别老是缩着看贴。算计着谁谁谁跟物业过不去!